上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2024-07-05 1
上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文档名称:上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实验技术职称      关键词: 上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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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申报范围(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实验技术相关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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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以下为上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申报对象
(一) 在本市企事业机构和社会团体相关专业技术职位上,从事实验技术相关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满足本通知所规定条件的人员:

  1. 拥有本市户籍。
  2.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 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 以下情形不属于申报范围:
  4.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在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情况除外,申报时需提交延长退休审批表及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5. 上一年度参与本市高级职称评审但未通过的人员(当年度有显著业绩的除外)。

二、学历与资历条件

  1. 基本条件
    高级实验师:
    (1) 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2年。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实验师职称满5年。
    (3) 对于先获得实验师职称,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正高级实验师: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高级实验师职称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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